首页 > 院校库 >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> 招录规则 > 招生简章
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
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
院校满意度
3.8

湖北-武汉 | 专科 | 理工 | 公立 | 隶属湖北省

国家重点 双高院校C档 优质专科高职 国家示范高职

2019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

学校性质 学校为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(公办),专科层次,由国家财政拨款办学,中央与湖北省共建,隶属于湖北省人民政府。教育部国家标准代码12052。

学校地址  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(北门)琴台大道(南门)。

邮    编 430050

录取规则

1、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。

2、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及各省(市)有关政策规定,严格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原则录取。

3、学校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要求,但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。

4、艺术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省级统考考生,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。

5、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,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,执行教育部及各省(市)有关规定。新生报到后将进行身体复查,凡发现与高考体检数据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新生,学校将上报生源所在省(市)级招生部门并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其他

1、各专业学费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。

2、学校设有国家和省助学奖学金、企业奖学金、学习奖学金、素质奖学金、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种奖项,有完善的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保障体系。

3、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,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。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
联系方式  

电话:(027)84803666  

传真:(027)84804762

邮箱:zhaoban@mail.wspc.edu.cn

网址:http://www.wspc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