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高考志愿填报,核心是“按批次、按规则”分步走。本科阶段以“院校专业组”为单位,普通批可填24个平行志愿;艺体类投档成绩由文化分和专业分按比例折算。专科阶段以院校为单位,普通批设8个平行志愿。录取时平行志愿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,顺序志愿“志愿优先、从高分到低分”。

一、2026年上海高考本科批志愿填报规则
(一)批次设置与志愿数量
2026年上海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与投档的基本单位,按录取顺序分为6个批次,各批次志愿设置如下:
1.综合评价批次:设置4个平行志愿,仅入围且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4个专业志愿。
2.零志愿批次:设置3个平行志愿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4个专业志愿。
3.本科提前批次/本科艺体类批次: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,本科艺体类分甲、乙两个批次,甲批次含1个顺序段志愿和10个平行段志愿,乙批次为征求志愿;两个批次不可兼报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4个专业志愿。
4.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:设置4个顺序志愿,仅本市农村户籍且达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4个专业志愿。
5.本科普通批次:设置24个平行志愿,是本科阶段核心填报批次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4个专业志愿,所有达本科线考生均可填报。
6.特殊类型招生:针对零志愿批次设1个志愿,针对本科普通批次设3个平行志愿,仅符合高校要求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填报。

(二)填报核心要求
1.选考科目匹配: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一致。单一科目要求,选考含该科即可;两/三科“和”的要求,选考必须包含全部要求科目;“不限”科目要求则无限制。
2.专业调剂要求: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必须填写“愿否专业调剂”代码,1为全愿意,2为全不愿意,3为除高收费专业外其他愿意,4为除医科专业外其他愿意,3、4可并列填写,调剂仅在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。
3.填报时间:所有本科志愿统一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,具体时间另行公布。
4.征求志愿: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录取后开展1次征求志愿(乙批次),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后开展2次征求志愿,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填报。
(三)本科志愿表填写样本
2026年上海本科阶段志愿表分为综合评价批次、零志愿/本科提前批次/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、本科普通批次等多个样表:
综合评价批次样表:可填报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,每个志愿对应4个专业栏,需填写院校专业组代码、名称、专业代码、名称及调剂代码。
零志愿/本科提前批次/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样表:零志愿可填3个平行志愿,本科提前批次、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各可填4个顺序志愿,每个志愿对应4个专业栏。
本科普通批次样表:可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,每个志愿对应4个专业栏,是考生本科志愿填报的核心表格。











考生需严格按照院校专业组目录,准确填写代码与名称,核对选考科目匹配性,规范填写调剂代码,完成后签字确认。
二、2026年上海高考专科批志愿填报规则
(一)批次设置与志愿数量
专科阶段以院校为志愿填报与投档的基本单位,按录取顺序分为2个批次,各批次志愿设置如下:
1.专科提前批次/专科艺体类批次: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,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,两个批次不可兼报;每个院校志愿内最多填6个专业志愿。
2.专科普通批次:设置8个平行志愿,所有未被本科录取且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,每个院校志愿内最多填6个专业志愿。
(二)填报核心要求
1.成绩要求:专科录取仅依据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;专科艺体类考生需达到艺体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,且专业统考/戏曲联考合格。
2.专业调剂要求:每个院校志愿必须填写“愿否专业调剂”代码,规则与本科一致,调剂仅在投档的院校内进行。
3.填报时间:专科各批次志愿统一在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填报,具体时间另行公布。
4.征求志愿:专科各批次均设征求志愿,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统一开展,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填报。
(三)专科志愿表填写样本
2026年上海专科阶段志愿表为专科阶段(样表),分为专科提前批次、专科艺体类批次、专科普通批次三个板块:
专科提前批次:可填2个顺序院校志愿,每个志愿对应6个专业栏。
专科艺体类批次:可填8个平行类别志愿,需先勾选统考类别,每个志愿对应6个专业栏。
专科普通批次:可填8个平行院校志愿,每个志愿对应6个专业栏。
考生需准确填写院校代码、名称、专业代码、名称及调剂代码,核对报考资格,完成后签字确认。

三、2026年上海高考录取规则
(一)投档规则
1.投档方式:平行志愿批次(综合评价、零志愿、本科艺体类平行段、特殊类型招生、本科普通批次、专科艺体类、专科普通批次)按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、一次投档”原则投档;顺序志愿批次(本科提前批次、本科艺体类顺序段、地方农村专项计划、专科提前批次)按“志愿优先、分数排序”原则投档。
2.投档比例:综合评价批次按1:1.5投档;本科提前批次、地方农村专项计划、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:1.2投档;零志愿、本科普通批次、专科普通批次按1:1投档;本科/专科艺体类平行段按1:1投档,按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折算投档分。
3.同分排序:本科普通批次同分,依次比较语数合计、语数单科、外语、选考单科、选考次高科、志愿顺序;专科普通批次同分,依次比较语数合计、语数单科、志愿顺序;艺体类批次同分,优先比较专业统考成绩,再按对应批次规则排序。
(二)录取规则
1.专业录取:高校接收投档后,按院校专业组(本科)或院校(专科)投档结果,依据本校招生章程开展专业录取。
2.专业调剂: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录满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高校在投档的院校专业组/院校内进行调剂录取;若不服从调剂,高校作退档处理。
3.退档处理:因不服从调剂、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(体检、政审等)退档的考生,不得申请自愿退档,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录检复核。
4.征求志愿录取: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开展征求志愿,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填报后,按对应批次投档与录取规则完成录取。






